Saturday, 17 October 2009

象征和寓言

在豆瓣有人提起象征和寓言的关系。话说我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这个题目很有意思。

下面这篇文是我以前写的《象征和女性主义》。

我最近在想“象征”的问题。我们平常的用法是,现实中的某种东西象征着理念中的某种东西,或者具体的某种东西象征着抽象的某种东西。例如蓝色象征忧郁,红色象征热情,女人象征美,纯洁,罪恶甚至虚无等等。心理学家也喜欢象征,我们不管梦到什么,总能被分析出象征意义来。

象征是一种权力,它是一种力。例如女性主义者经常批判各种各样的女性象征,因为这是女人经常面对的压力来源。例如我们阅读文学作品,“卡夫卡作品的某些部分象征了基督受难”,这样的分析就是读者在对文学作品施加力量。

只要存在认识和联想,象征在某种程度上就不可避免。用抽象代替具体,用理念代替现实,科学就是以此为己任。如果是相反的情形,先有抽象概念,再用符合联想的现实事物加以表现,则象征是一种文学创造。作为创造和认识的方式,象征没什么好批判的。

现在这篇日记就是在认识“象征”。我能认识象征就意味着我能对象征本身施加力量。面对象征的时候,女人是无权的,因为她被象征;但也是有权的,因为她的认识。我觉得女性主义者应该这么干,这一招比正面反抗有效得多。老说象征不好……象征哪里不好了?没道理嘛。

对于男人来说,女人永远是“另一面”,也就是在他们自己那里不存在的一面。当他们无法面对自己内心的欲望的时候,女人就象征了肉欲和罪恶。在基督教文化里,这种倾向是很明显的。当他们能够面对人的欲望,但又敌视它,把人(也就是男人)视为“泥”的时候,女人就象征了美和善。这是浪漫主义的普遍倾向,东西方都一样。在其他方面也是一样。浪漫主义者偏爱象征,而圣经整个就是一套象征系统。

一般来说,寓言比较轻松有趣,象征都很严肃。寓言和象征的区别得从读者的角度来看。当我读到一个寓言的时候,我首先想:写这个寓言的人到底在想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写?选择是多样的,这时我就变成了寓言的作者,参与了创造。既然我又是作者又是读者,那么至少寓言之“力”是可以平衡的。而当我读到一个象征的时候,我只能单纯作为读者存在。一切都由作者确定下来了,我只有理解得对不对的问题,没有多重理解的问题。

据我猜测,那些法国哲学家应该是这么区分的吧。“多重”什么什么的,老实说我一点都不喜欢,就算那是事实也罢。

符号这个词容易和逻辑上的符号混淆。逻辑符号是科学的语言,这种语言不区分“可说”和“不可说”。比方说,我可以用“随机”这个符号代替某种不可能的东西。符号既不是寓言,也不是象征。符号“被定义为”概念,等价于概念。当我说“神”这个符号的时候,我说的就是神,不多不少。符号不是力,它只是一种逻辑上的替换形式,对符号进行作者-读者的分析也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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