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8 February 2009

“不喜欢的话你可以走啊”

“不喜欢的话你可以走啊”,因为时常能听到这句话,忍不住想研究一下。

最近一次听到这句话是在论坛的某个帖子里。完整的句子是这样的:“如果不喜欢,你大可以不在这个帖子里发言啊。”时间再往前一点则是在论坛被河蟹的时候。完整的句子是这样的:“如果不喜欢,你大可以离开豆瓣啊。”再往前一点则在论坛的某个讨论小组里。完整的句子是这样的:“如果不喜欢,你怎么不退组啊。”

这个句子的应用范围当然不限于网络。只要存在某个共同体,这句话就能用上。往小里说是家庭,往大里说是国家。举例如下:“不喜欢这个家你可以走啊~”,“不爱这个国家你怎么不出国啊~”,等等等等。唯一让这句话听起来比较荒唐的情形是对于个体和整体。“不喜欢自己你可以走啊”和“不喜欢这个世界你可以走啊”,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样的,都等同于“你怎么不去自杀啊”。

要反对这句话,其实也不难。我们甚至可以避开共同体的归属问题。

用反证法就行了。如果“不喜欢我写的书,你大可以不看啊”这种说法确实成立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可能有文学批评这样的东西。如果“不喜欢这个国家你怎么不出国啊”这种说法确实成立的话,那么就不存在革命这种东西。

一旦一个国家听不到任何批评,就不会再有变革的可能,这个国家就死了。一旦楼主开始删除他不喜欢的回帖,那么这栋楼就死了。一旦阿北把他的个人意志贯彻到底而不懂得妥协的话,那么豆瓣就死了。常常有作家说“我写的书一旦发表出来,就不再属于我”,就是这个道理。在批评诠释甚至误解中,作品才可能拥有它自己的生命。一个共同体,如果它本身有生命,有它自身的生长、变化和消亡的节奏的话,那么它的生命正是来自于权力斗争。

对于坟场,活着的人无法不感到厌恶。而活人之所以回到死亡中间,哪怕只是去嘲笑,也只可能是因为他对生命的爱。

10 comments:

zeroqq said...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Anonymous said...

没人骂的东西不是好东西 我听别人说的 可能是这么回事

zeroqq said...

鹪鹩
  
  致芭蕾舞女演员L.N.
  
  有一次,一只鹪鹩
  被困在车库里
  从一扇玻璃窗撞向另一扇
  最后,它蹲伏在窗台上,精疲力竭,
  我缓慢的话语抚慰着。谁知道
  这甜美的歌者听到了什么?
  它深色的眼睛
  圆瞪,绝望,
  我竟被允许
  握住如此的颤抖,
  这庞大且微小的心脏
  这无法丈量的脆弱
  强烈地敲打着我的手指。
  
  来到外面,我释放双手,
  决心来自
  所有监禁者
  共享的渴望:
  天空足够
  人或鸟,
  灵魂细小的脊骨
  舞开各自的门闩。

wren said...

O.O

圆瞪一下~

Roy said...

听说你要回来,call 我哦

wren said...

Roy said...

blogdriver是不是关掉了呀?里面的文章我还没有移出来呢。

wren said...

是啊是啊
我也没移出来

lieu said...

有些时候,不喜欢就走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于人于己都方便。所谓方便就是成本小。而如果是牵扯到国家,或者一个曾经倾注了很多心血的社区,于是促成变革的成本或许比离开要小,那么就不走了罢。所以啊,我说你不该为了这么一个句式就生气,你得把它放到不同的语境里。

wren said...

嗯嗯
我没生气……